塞缪尔·斯特恩(Samuel A. Stern)是一位经验丰富的庭审律师,主要从事民事和刑事诉讼。在创立斯特恩有限责任公司之前,他曾担任过新泽西州哈德逊县的助理检察官,也担任过新泽西地区的美国助理检察官。斯特恩同时也是一名出色的交叉询问技术教师,并在迈阿密大学法学院(University of Miami School of Law)和弗吉尼亚大学法学院审判辩护学院(University of Virginia School of Law Trial Advocacy College)担任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