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5年的冬天,诺曼•“虫虫”•菲什拜因要忍受的不仅是寒冷的冬日,还有来自两个哥哥习以为常的折磨和嘲弄。有一次,诺曼在“数亮点比赛”中赢了1000美元,父母让他选择如何花这笔钱,于是强烈建议买辆新车,家里面正好需要。但是诺曼认为,他的家庭真正需要的是第一次度假,不是在帐篷里野营,而是去迈阿密的海滩。
一场暴风雪几乎就毁了他们的计划,但是最后诺曼还是实现了自己首次乘坐飞机的愿望(两个晕机哥哥坐在他的两边)。迈阿密给他的震撼就犹如身处天堂一般——温暖的天气、棕榈树、海滩和大海。他们下榻了超级富豪赫伯特•斯皮策名下的奢华皇家棕榈酒店,遇到了霍瓦特三姐妹,他们成了对手。诺曼对三姐妹中最小的艾米产生了情愫,他们开始了一段秘密的友谊。
一天在水塘边,他看到一位穿着黑色西装的老人,父亲告诉他这个人曾经是著名的喜剧演员莫特•兹夫(诺曼的父亲原以为莫特•兹夫已经过世多年了)。莫特•兹夫继续着他的老本行,每晚都在酒店餐厅进行表演。当诺曼和艾米在一家咖啡店共享一份烤芝士三明治时,他们与莫特相遇了,正是这次偶遇开启了与这位年迈喜剧演员之间非同寻常的友谊。那天,酒店取消了莫特•兹夫的演出,改用“蜈蚣乐队”代替他,这是一只效仿“披头士”的流行乐队,此时,诺曼和艾米伸出了援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