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时报》畅销榜冠军约瑟夫·鲍温继一鸣惊人的处女作《新百夫长》之后,再度出击。如果说《新百夫长》写了警察生涯的开始的话,《蓝骑士》就写到了它的尾声:一个即将退休的街头巡警面临人生中最沉重也最痛苦的选择, 这部小说是鲍温巅峰之作。
摩根当了20年的巡警,再有三天他就可以领到退职金,舒舒服服地和自己的女人去度假了。最后的三天里,大部分时间也跟过去的20年没有什么区别:在自己管辖区里白吃白喝,恐吓线人搞情报,看到漂亮妞儿就毛手毛脚,讨点便宜,偶尔也亲自出马逮捕个小毛贼。然而,他一生中最大的危机正悄无声息地向他逼近。那个恶棍又大摇大摆地出现在摩根面前。法律判不了他的罪。摩根咽不下这口气,他决定无论采取什么手段也不能让这家伙逍遥法外,哪怕这意味着他要以身试法也在所不惜。
《文学传记辞典》的编者(Dictionary of Literary Biography)大卫·K·杰弗里( David K. Jeffrey)把摩根描述为“一个小错不断的普通人。体型肥胖,举止粗鲁,头脑顽固。他当警察已经当得太久了,以至于他认为自己就是‘法律’。他还相信法律系统时常遭腐蚀,阻碍正义实现,所以,他要‘把法律扭回正轨’让罪犯得到应有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