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4年11月,一位衣着朴素——身穿白色牛津衬衫、戴着黑色墨镜和黑色假发的年轻女性登上午夜航班,从洛杉矶飞抵纽约。飞机的引擎飞转,她长舒了一口气,点燃香烟,摘掉假发,露出一头毛茸茸的金色卷发。玛丽莲•梦露(Marilyn Monroe)离开好莱坞,抛开失败的婚姻和令人沮丧的职业。她需要摆脱洛杉矶的监视与混乱。她需要曼哈顿。
在曼哈顿,全世界最知名的女人可以不受打扰地漫步街头,花几个小时逛大都会艺术博物馆(Met),整个下午都泡在斯特兰德书店。玛丽莲过着理想中的纽约生活;她约会亚瑟•米勒(Arthur Miller)、同杜鲁门•卡波特(Truman Capote)跳舞、与卡森•麦卡勒斯(Carson McCullers)喝酒。即便她从未在这里生活过,纽约却给了她家一般的感觉。
在作品《玛丽莲在曼哈顿》( Marilyn in Manhattan)中,这位标志性的金发尤物不仅开心,并且成功。她同李•斯特拉斯伯格(Lee Strasberg)一起参加演员工作室,结识那个时代中最伟大的演员和作家们,最重要的是她终止了同福克斯电影制片公司(Fox Studios)的合同,组建了自己的电影制作公司,这一开创性的举措使其成为历史上片酬最高的女演员并变革了整个娱乐产业。
伊丽莎白•温德尔(Elizabeth Winder)呈现了有史以来最著名女演员,既是艺术家也是令人喟叹的美丽女人。《玛丽莲在曼哈顿》( Marilyn in Manhattan)是写给玛丽莲的情书,描绘了这座城市的生活与艺术,生动地刻画了美国的两样珍宝:纽约和玛丽莲•梦露(Marilyn Monro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