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部小说的故事,开始于1885年,在冬日寒冷的纽约,故事的主人公埃姆-皮(Em-Pee)带着厌恶的心情,凝视着“狂野的祖鲁人”夸张、“野蛮”的表演,这种表演与他引以为傲的本民族的历史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然而,这个民族的历史——就像没人能够读懂他的本名一样——在这里几乎无人知晓。
“他的祖鲁人同事把他称作‘姆皮’(Mpi),而母语是英语的人们则把他叫做‘埃姆-皮’。当然,这个缩略的名字已经比他的本名‘姆皮耶津恩托姆比’(Mpiyezintombi)好念得多,不然那些没经过训练的舌头更要吃不少苦头。这个名字的意思是‘少女们的战争’,他的父亲之所以给他取了这个名字,是因为他的父亲认为他是那么的英俊,值得女人们为之而战……”
他的本名并不是他来到这个异国他乡后失去的唯一一样东西,在这里,人们只把他当做一个能用来赚钱的畸形秀表演者——虽然他们还没像对待戴着金色的纸制皇冠、披着拼接的毛皮斗篷的黑美人丁卡公主(Dinka Princess)那样,把他关进笼子里。埃姆-皮觉得丁卡公主十分美丽,对于他来说,这是一见钟情。丁卡公主却不能自由自在地爱任何人:她是迪瓦尔民族博览会的老板,迪瓦尔(Duval)先生的财产。
扎克斯·米达(Zakes Mda)所创作的最引人注目的故事之一就这样开始了,这部小说并不十分长,却有着强大的冲击力。《纽约的祖鲁人》(THE ZULUS OF NEW YORK)既描述了真实而可怕的不公平和侮辱,同时也热烈地歌颂了人类的活力和创造力,以及爱的变革性和强大力量,它定能激起读者强烈的感情。书中的埃姆-皮和丁卡公主,还有其他形形色色的人物角色都让人过目难忘,扎克斯·米达用他那富有想象力和魔力的声音,为那些不能为自己发声的人们发声,他从十分稀少的历史记录中,创造出了一部令人难忘的小说。扎克斯·米达已经创作出不少经典的爱情故事,但这本书所讲述的故事,很可能是其中最优美、最令人心碎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