愤怒不只是普遍存在,更是大受欢迎。许多人认为,如果面对不公不感到愤怒,就没有足够的动力去追求公正。许多人认为,没有愤怒,个人就不可能维护自身尊严,也不可能在受到伤害后找到真正的平静。在这些情况下,不感到愤怒反而会被视为可疑之举。但我们真的应该这么看愤怒吗?还是说,愤怒其实是一种疾病,能改变个人和政治议程?
在这部涉及范围极广的作品中,美国顶尖的公共知识分子玛莎•努斯鲍姆指出,愤怒在概念上的混淆是有害的。愤怒以及随之而来的报复情绪,往往是公共领域论述的重要动机。对于受侵害者,我们期待政策和法律对这样的不义感到愤怒,并以报复来回应愤怒情绪。
努尔伯姆考察了在亲密关系、日常休闲、工作场所、刑事司法系统和社会变革运动中的愤怒,指出愤怒的核心观念既幼稚又有害。
那么,宽恕是超越愤怒的最佳方式吗?努斯鲍姆审视了犹太教和基督教传统以及世俗道德中对这一概念的不同描述。她指出,某些形式的宽恕从道德看上是可行的,但其他的一些则是“报复”的盟友,将悔悟和堕落视为放弃愤怒的条件。
总体而言,她认为,从宽恕而来的“慷慨”精神,结合公正的社会福利制度,才是应对伤害的最佳途径。努斯鲍姆对“愤怒”和“宽恕”的深刻洞察和博学观点为解决个人问题和政治事件都提供了全新的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