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莎·德拉克洛克斯是维多利亚学院的一年级大学生,她来自民风淳朴的加拿大中西部。她正在练习创作她的第一部小说《空白》(BLANK)。照她的想法,这是一部关于上帝的书,但她的头脑和手指之间有一道鸿沟,美奂绝伦的意境落笔书纸就会化为惨淡乏力的虚影。她最崇拜信任的老师詹姆斯·沃格汉姆在温哥华东区教英文,她常常搭上公共汽车,登门拜访。在詹姆斯家里,她不再有少女的青涩,不再心如鹿撞。詹姆斯附耳低言,用颤抖的双手抚摸她的面颊,罗莎感到自己的双乳变得饱满坚挺,正象她读过的那些小说一样。
秋天的维多利亚阴郁、萧条、氤雨绵绵,辜负了加拿大最美城市的虚名。罗莎接连丢了三把伞,索性在去学校的路上买了一把特别贵的靛蓝色黑伞,伞柄上刻有UVIC字样,结果又在公共汽车站弄丢了。九月,她不顾妈妈的担心,搬进一套单身公寓,开始了宅女生涯,自己觉得活象《爱丽斯漫游奇境记》的女主角。在自己的巢穴里,她掌握十年来毎试必败的拔眉毛艺术。今天天气不错,她的眉毛也修整得不错,真是个好兆头。她可以上温哥华西区的詹姆斯家里去了。詹姆斯一见面就告诉她:他和妻子安妮塔离婚了。
真实生活中的作家并不象银幕上那样夜夜笙歌、春情荡漾、陶醉在波希米亚式的狂放中,反而充满挫败感、怨恨和疲惫的经历。罗莎每一次动笔都恨不得自己从来没做过文学梦才好。她天天在电脑面前发呆,屏幕上的乱码远比她大脑里的空白更令人赏心悦目。噢,对了,就是这个词,空白。伟大的长篇小说《空白》、伟大的短篇小说集《空白》、伟大的诗集《空白》,它们的共同点是显而易见的——空白。
罗莎宅在公寓里,象鲁滨逊在荒岛上一样,列出自己写不出来的一切。从死亡、性爱、醉酒、怀孕开始,一直延伸到无穷无尽。她多希望自己在泰国的海滩上消闲啊!英文写作101课的教授镇定地将“写作注意事项”编列为选择题、是非题和论述题,实在不能给她增加多少信心。倒是她精心策划的地中海式午餐可以带来更多的安慰。她的厨艺也是詹姆斯教的,他说这是艺术的一种。
罗莎加入了写作班,詹姆斯建议她学习爱丽丝·莫罗的风格,在这里她还结识了会抽烟的爱尔兰女孩阿什利。阿什利对罗莎的上帝兴趣缺缺,倒是对圣母----不是天主教的圣母,而是东方的神之母,印度的毁灭和繁殖女神----津津乐道,罗莎被她的敏锐和狂放迷住了、吓倒了。她知道:詹姆斯不信任何神,天主教的、印度教的、东方的、西方的,只相信纯粹的力。在写作班里,人人轮流讲故事,只有她享有例外的特权,但这种特权也使她痛苦,因为这等于默认她不是个好作家。
过生日那天,罗莎痛下决心,一定要写一篇《教会执事妻子的故事》。教会执事的妻子威克菲尔德太太被车撞倒,她的身体飞过天空。罗莎认为这个场景很拉风,结果却只拿了B,相当不爽。在公共汽车站,她向阿什利诉苦,阿什利满不在乎,反而规劝她抓住詹姆斯离婚的机会跟他劈腿,千万别把处女当到二十六岁。不久,她自己就身体力行,与工程系的男生马克斯双宿双飞,退出了写作班,把罗莎晾在一边不理不睬。
郁闷的罗莎逃回温哥华,向詹姆斯寻找安慰。詹姆斯跟谈起了自己的初恋,留她在家里过夜,送她上床。罗莎在梦中又见到了阿什利。她知道:她爱这个女人,可现在一切都结束了。但她同时又希望阿什利一命呜呼,好让她在阿什利的葬礼上扮演最忠实的朋友。随后,她化悲痛为写作,把她和阿什利的故事写进了小说。这是她第一部成熟的作品。她在写作班聚会中宣读这篇小说时,阿什利出人意料地出现了,仍然叼着香烟,“你写得真不错,可你写的那些事真的都是我干的吗?”这时的场面永远保留在罗莎的记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