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林远泽最新论著,参酌批判理论的道德发展理论版本
阐明儒家做为一种后习俗责任伦理学,
如何能在结合正义与关怀的仁学基础上,
提出以正名论的道德文法学,建构礼治社会的实践理想。
《儒家后习俗责任伦理学的理念》透过道德发展理论的知行同轨论与自然法平行论假设,厘清儒家工夫论与天道论的理论内涵,也同时为中国文化的历史发展,做出文化病理学的诊断。它尝试说明,中国文化在以往产生启蒙辩证的回退(两汉),以及启蒙未竟完成之停滞现象(宋明)的原因。希冀最终能指明,儒学做为以人伦常道建构礼治社会的实践哲学,其能重启中国文化之现代发展的理论潜能何在。
儒家在两千多年前,以批判习俗道德、追求社会革新的姿态,站上中国历史的舞台。但曾几何时,它在今日却普遍被进步的知识分子与年轻学子,视为是传统守旧的文化毒瘤。儒家诉求重构社会体制的批判动能如今安在?探讨儒家的后习俗责任伦理学理念,即是试图阐明,儒家具有何种批判的潜能,以至于他们在诉求超越习俗道德之后,还能负责任地提出应如何重构社会体制的理想蓝图。《儒家后习俗责任伦理学的理念》并不是为传统儒学申冤而写的辩护状,而毋宁是一封想寄给未来儒家的邀请函。透过后习俗责任伦理学的阐释,邀请每一位致力于推动文化革新的现代公民,站在原始儒家的批判立场上,共同面对重构当代社会体制的思考挑战。本书试图从道德发展理论的后习俗责任伦理学观点,阐释儒学所涵蕴的理论内容。在道德发展理论中,后习俗责任伦理学的观点代表道德发展的最高序阶,它主张我们在道德能力或道德人格的培养中,不仅要超越习俗伦理的观点、学会掌握依道德原则而进行道德判断的能力,以能在后习俗的道德序阶发展中,达到具有依道德自律以实现人格尊严,以及依平等对待他人的正义理念建构良序社会的能力,更要求在理想性的道德诉求之外,能面对真实的生活世界,去考虑在理想上被认为具有义务正当性的规范,如何在现实的生活情境中,能具有被遵循的可期待性,或实践的可应用性。
《儒家后习俗责任伦理学的理念》虽分成七章,但其实可以分成三个层次来阅读:第一、三、五章是重构性的第一层次,它依道德发展理论的观点,分别重构了内含在儒家心性论、工夫论与天道论中的道德理念。第二、四章则是批判性的第二层次,它依第一层次的重构,探讨儒学如何能是一种普遍主义伦理学,以及儒学在历史中的思想发展,是否及为何会发生启蒙辩证的回退,与启蒙终未完成的停滞现象。透过重构与批判,本书第六章与第七章则是建设性的第三层次,它说明以儒学的理念来看,解决当前实践哲学问题所急需的后习俗责任伦理学,应包含哪些内涵。以至于能进一步说明,在儒家未竟实现的启蒙中,仍有哪些理念具有推动中国文化未来发展的潜能。对儒家思想进行重构、批判与建设性的后设研究,在今日似乎愈来愈必要,也愈来愈可行了。接续当代新儒家的开创性研究,当前学界对于东亚儒学以及海外汉学的研究,已经大大开阔了我们的研究视野。